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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(以下简称“会议”)于2018年9月11日在公司九号楼527会议室召开,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5日以专人送达、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,会议应到监事3人,实到监事3人,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。会议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,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,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: 会议以3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浙江艾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》 经审核,监事会认为: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,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出具的大华审字[2018]第009970号审计报告中的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,本次以4,100.00万元将持有的浙江艾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浙江艾麦”)65.00%股权转让给厦门唯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。浙江艾麦其他自然人股东李永瑞、郭桂莲均同意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。交易完成后,公司不再持有浙江艾麦股权,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。鉴于公司的产业布局及战略结构的调整,我们同意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浙江艾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。 特此公告。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(以下简称“会议”)于2018年9月11日在公司九号楼527会议室召开,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5日以专人送达、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,会议应到监事3人,实到监事3人,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。会议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,经...